1.經營者必須是沙縣小吃協會會員,辦理商標許可手續後方可使用沙縣小吃協會和圖形集體商標。店招按沙縣小吃協會統壹設計標準制作。已註冊為餐飲公司的沙縣小吃經營者,其店面招牌標識需要個性化的企業,須將招牌標識設計圖案報沙縣小吃行業協會審批備案。
2.企業主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主動向有關部門申請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依法合規經營。
3.沙縣小吃標準店營業面積不小於30平方米,廚房面積大於8平方米,廚房與營業廳分開,門面裝修美觀大方。
4.店內外幹凈明亮,環境保持整潔。店內有防蠅、防塵、防腐等設施,有專用餐具洗滌消毒設備。
5.店內餐具、桌椅、服裝要統壹,員工要持健康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