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壹年內申請續展。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期滿後商標局將予以註銷。自商標局受理註冊商標續展申請只日起六至七個月,由商標局審查核準符合續展條件後發布公告並發正式續展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