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由阿布紮比、迪拜、沙迦、哈伊馬角、阿治曼、富查伊拉、烏姆孟萬等七個酋長國聯合組成,其首府是阿布紮比,迪拜是其商業中心。商標保護聯邦法於1993年1月12日生效,其實施細則於1993年2月生效。商標權的獲得基於使用在先原則,商品商標、服務商標、聯合商標和證明商標可以申請註冊。商品和服務分類基本按照尼斯國際分類標準,但在第32類的啤酒和33類的酒精飲料商品上不允許註冊。
附註冊流程:
(1)形式審查:申請遞交後 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托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規定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2)實質審查: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註冊性、 是否與在先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 對於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審查官將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在接到該駁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內可提交復審,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號均不予保留。申請人在交納延期費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延期。商標審查官可以有條件地接受某些商標註冊申請,並可以要求申請人放棄商標中某壹文字或圖形的用權。
(3)公告:商標申請由商標註冊局審查。申請被註冊局接受後,將在官方公告以及兩種地方阿拉伯日報上刊登。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內將是對商標的異議期,任何利益關系人均可以在該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註冊官將就此通知商標申請人並提供該異議書的副本,申請人必須在隨後30 天內提出答辯,如果逾期未答辯該商標申請將被視為放棄。
(4)註冊核準:經異議被裁定可以註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準註冊並下發註冊證。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 大概需要10-14個月。
3、阿聯酋商標有效期:從申請日起算10年,註冊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的,應在註冊有效期滿前12個月申請續展註冊,每次續展註冊有效期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