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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如何提取濟南公積金?

離職後提取濟南公積金的條件:

1.離職後,公積金賬戶只有封存才能提取。壹般員工離職後壹個月內公司會封賬。

2、調離本市並在新的工作崗位通過異地轉移住房公積金的;

3.必須根據提取要求準備材料;

4、職工憑提取證明,向單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單位應予以核實,並出具證明;

5.職工持所需證明材料直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準予提取的決定;批準提取的,通知申請人並在3日內完成提取手續;不予提取的,應當說明理由和理由,並告知申請人;

6、集中存儲室內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憑提取憑證直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7.經審核同意支取的,員工應到受托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