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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獲得商標授權?

商標許可合同

編號:-

商標許可方(甲方):

商標被許可方(乙方):

根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本著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授予商務標的權利範圍

1.甲方允許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上使用註冊壹類商標(註冊號:)。

二。商標標識:(附頁)

3.許可證的期限是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甲乙雙方應另行續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該商標的地理範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動詞 (verb的縮寫)甲方許可乙方使用該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的行業內使用該商標的壹般許可。在合同有效期內,其他制造商不得在該省同類產品上使用甲方的壹類商標。

不及物動詞允許乙方在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和宣傳資料上使用的說明性文字:

雙方的權利、利益和義務

7.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10,000.00元作為商標及名稱使用費。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對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其生產的產品中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符合國家對產品的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和法律描述的要求。

9.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組合,不得超出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註冊商標。

X.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乙方必須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的企業名稱和產地。

十壹、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期滿前兩個月,甲乙雙方應協商是否繼續授權使用該商標。期滿繼續使用商標的,應當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交備案費。如果他們不續約,他們將自行終止合同。

12.本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授權的商標和標識,也不得允許乙方在本合同第六項中使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資料中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1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對乙方產品質量進行監督,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稿提交甲方審核備案,以避免任何違法行為。

14.甲方對乙方商標使用許可的授權是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以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份額為目的而設計包裝的。是法律授權的,受法律保護的。同時需要強調的是,雙方都是獨立法人,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雙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不涉及對方;甲、乙雙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不能對各方構成連帶法律責任。

出生效果和終止效果相同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15.雙方應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16.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金額向甲方全額支付了商標使用費。

17.甲方應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提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受理和備案。

18.使用甲方授權的註冊商標產品,乙方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國家技術監督局指定檢驗部門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

●國家明確要求有環保認證的產品,必須經過國家環保部門或國家指定機構的認證。

●必須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產品必須符合標準。

●國家行政主管部門必須頒發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必須取得生產許可證。

本合同簽訂後三個月內,乙方應到註冊地工商局備案。

十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日逾期10天後,若乙方使用費未能到達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將視為乙方違約。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3天內未采取補救措施,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合同,並向乙方索賠,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二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期滿未續簽合同的。

21.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後,其產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給甲方聲譽造成嚴重損害。

22.本合同簽訂後65,438+00個工作日內,乙方未將商標許可費足額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銀行節假日順延)。

交換序列

二十三、甲方先將合同送乙方審核,乙方無異議後支付人民幣10000元。付款方式可分為兩種:

第壹種方式是壹次性付清。甲方承諾在48小時內將合同提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備案,並與乙方壹同前往,如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不接受本次備案,甲方將向乙方退還所有商標許可費..乙方應支付全款,直至國家商標局受理。

第二種方式:乙方預付總金額的60%,余款在甲方提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驗收後結清。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完成所有手續後的65,438+00個工作日內完成所有結算事宜,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同,並暫停乙方使用其註冊商標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雙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到國家工商總局指定的商標代理機構杭州麥夏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備案,由商標代理機構提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二十四、代理機構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交雙方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後,甲方承擔的全部義務完成。

2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受理商標許可合同後,按照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出《商標許可註冊通知書》,並在《國家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

26.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訂立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因其在合同中具備生效條件,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違約責任

28.乙方不得超出《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類別、商標使用區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註冊商標。

二十九、乙方僅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公司授權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將甲方授權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設立的法人實體進行生產、銷售和盈利。

30.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足額繳納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拖延。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單方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符合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三十壹、雙方違反“違約責任”條款的,違約方的違約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

適用的法律

32.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管轄和保護。

爭議的解決

33.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的,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簽字,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後,方可生效。

三十四、因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規定,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經濟賠償。雙方經協商達成諒解,守約方在獲得賠償後可以繼續履行合同。

35.如不能就合同爭議達成協議,可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解釋、代理、爭議受理和仲裁機構

36.本合同商標許可爭議的解釋權屬於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37.本合同中的商標代理機構為杭州麥夏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8.本合同爭議由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部受理。

39.本合同爭議的仲裁應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進行。

本合同壹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甲方應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備案。乙方應將合同副本提交當地工商局備案。

許可方(甲方):被許可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月日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