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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管理委員會的管理機構

(管委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

1、負責市委、區委、度假區黨工委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區委、度假區黨工委領導批示及上級有關指示和批示的轉達和催辦落實。

2、圍繞中心任務和工作重點,組織調查研究,及時收集情況,提出建議,為區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3、根據區領導指示和工作需要,組織有關協調工作。負責起草度假區領導的講話材料和其他重要文件、綜合性文件。

4、負責收集各類工作信息,並及時向區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重要事件、重大事故及各局、鎮街、所屬各單位反映的重要問題。

5、負責對外宣傳工作。

6、負責處理機關日常黨務和政務工作,承辦有關外事接待工作;負責檔案、信訪、保衛、辦公室自動化、行政後勤等工作。

7、負責度假區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組織安排區領導的重要活動。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綜合科 秘書科 組織人事科 信息督查科 (紀工委)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統戰、群團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和規章。落實區委、度假區黨工委對度假區機關黨的工作的決定、指示,提出機關黨的建設規劃,領導各單位黨組織搞好黨的思想、整治、組織的作風建設,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

2、負責機關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監督檢查機關黨組織和黨員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

3、按幹部管理權限,做好幹部的培養、考察、任免和管理工作。

4、指導機關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負責各單位中層幹部的政治理論培訓。

5、參與部門黨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加強對部門領導班子情況的了解和監督,為區委、度假區黨工委考察幹部提供參考。

6、負責辦理黨員因私出國(境)保留保留黨籍的審批工作和幹部、職工因公出國(境)的政審工作;負責統戰聯絡和群團工作。

7、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制定法制宣傳教育與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

8、協助西湖區委組織部、西湖區人事局做好度假區各局、雙浦鎮、轉塘街道和轉塘科技園區開發公司區管幹部、公務員、事業單位等人員的考核工作。承辦機關和各事業單位的人員調配、獎懲、培訓、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人事統計工作。負責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人才引進、投資入戶的審核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統計局、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物價局)

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經濟、科技、統計、物價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負責編制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和社會發展計劃,經區委、區政府批準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訂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產業導向、市場開發工作。

三、編制年度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項目計劃。負責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核、審批或申報,辦理社會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等級的核準;負責投資項目用地的收儲立項報批工作。

四、負責科技項目、科技發展基金立項審批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申報工作。

五、負責內、外資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同、章程的審批、變更審批或審核報批工作,按規定權限負責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的核發和外資企業的年檢年審工作;負責制訂利用外資、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的審批辦法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監督、檢查國家控制物品的申報工作;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和日常管理;負責進出口貿易管理,組織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七、根據招商引資年度計劃,制訂和下達招商引資年度考核目標;舉辦投資說明會、招商洽談會、信息發布會等招商引資活動;負責招商項目的洽談、項目合作文本的簽定。

八、負責制訂之江度假區旅遊安全管理辦法,指導、監督、管理勞動安全保護工作。

九、負責旅遊項目建設方案審查聯席會議的召集、重點旅遊建設項目方案的審查、審批和旅遊業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負責旅遊行業管理和標準化推廣及專項旅遊經營業務的審批工作;組織和實施度假區的飯店星級評定及申報;負責轄區內國內旅行社及外資控股或外資獨資旅行社的審核和報批工作;協調整治和改善度假區旅遊環境,規範景區(點)旅遊經營服務活動和景區(點)等級評定報批工作;協調、指導度假區旅遊安全管理、緊急救援、保險監督工作。

十壹、負責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重大促銷活動的組織、旅遊促銷方案和宣傳資料的編制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轄區內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投訴,依法維護旅遊消費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之江度假區及轉塘鎮固定資產、服務業統計工作;綜合整理外經、外貿、外資和旅遊等統計數據

十三、根據國家普查任務,配合相關部門制訂普查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普查工作,對普查資料進行數據處理和開發利用。

十四、負責對市場價格行為的管理和監督,規範和引導經營者定價行為,制止價格壟斷、價格欺詐、低價傾銷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清理整頓亂收費,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

十五、制訂和調整價格審批權限內的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中介服務收費。

十六、指導轉塘鎮經濟發展工作。

十七、完成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審計局)

主要職責:

壹、財政局主要職責:

貫徹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財政、資金和財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負責建設資金的支付;負責土地專項資金的財務核算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審計局主要職責:

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審計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接受西湖區政府同級審計。

向西湖區政府、之江度假區管委會報告和向度假區管委會的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宏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協助西湖區審計局做好之江度假區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入審計,協助西湖區審計局做好區管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之江度假區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資金使用效益。

2、之江度假區各部門及下屬單位預算外財政資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

3、之江度假區所屬國有企業的財務收支極其經濟效益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4、之江度假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使用情況和投資效益,重點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5、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政財務收支。

6、對審計中發現宏觀管理問題進行專題審計,對於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向區政府、之江度假區管委會和上級審計機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承辦之江度假區管委會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承辦紀檢監察部門和司法機關要求協助的經濟案件審計事項。

內設機構: 預算(審價)科 基建(財務)科 (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房產管理局)

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政府關於建設、環境保護、房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代收有關城市建設規費或審核其減免工作。

三、負責建築、安裝、裝飾等行業管理;負責進區施工(監理)企業資質的預審、考核、報批;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項目公司)的審核、報批;負責建設工程的招投標和竣工驗收工作;核發建設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四、負責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市政道路和公***管線的管理工作;負責基礎設施和公***設施的計劃、預決算、統計及建設管理工作;

五、負責制定環境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環境監測和環境管理工作,審核、報批建設項目環保設計、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核發《環保施工許可證》;依法對環境保護“三同時“工作進行檢查,核發《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合格證》;負責排汙申報登記,發放《排放汙染物許可證》,征收排汙費。

七、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屋產權、產籍、房地產交易市場的管理工作;核發《商品房預售證》、《房屋他項權證》;負責物業管理工作。

八、負責環境衛生工作、綠化、市政實施的養護管理及地名管理工作。

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山林防火的監督工作。

十、完成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建設管理科 房產管理科 綠化管理科 (杭州市規劃局之江度假區分局)

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政府關於規劃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各專項規劃的編制、報批、實施,並對各項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負責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方案和初步設計審批;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四、完成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綜合管理科 規劃管理科 工程管理科 監督檢查科 主要職責:

杭州市國土資源局之江度假區分局為杭州市國土資源局的派出機構,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受市國土資源局、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管委會的委托,按照管理權限,負責組織實施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規劃、建設範圍內土地、礦產資源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照規定負責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聽證和應訴事宜;

2、負責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及相關專題規劃編制和實施的有關具體工作,組織編制轉塘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組織基本農田保護;

3、負責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依法查處土地違法案件;負責國土資源來信、來訪、來電的受理、接待和辦理工作;

4、組織實施集體土地的征收征用工作,管理集體土地房屋拆遷工作;負責征地和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爭議的調處、裁決工作;協助做好留用地指標調劑和核拔拆復建用地指標前的土地、建築面積核查工作;

5、負責地籍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土地調查、土地登記發證、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工作;依法調處土地權屬爭議;負責建設項目用地(經營性用地除外)復核驗收工作;

6、負責各類用地的農轉用報批的前期工作,承擔具體建設項目用地(經營性用地除外)審核、報批及批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轉塘鎮的農村宅基地受理、審核、報批及批後管理工作;負責經營性用地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前期工作;

7、負責土地使用權交易(須通過土地有形市場交易的除外)的審核、報批和批後管理工作,收繳“三資企業”土地有償使用費,土地年租金,依法監督管理土地資產、土地市場;

8、負責礦產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礦泉水、地熱資源的開發利用;組織礦山生態環境治理;

9、組織實施地質災害勘查、監測和防治;負責三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備案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地質勘查活動;組織保護地質遺跡;

10、組織實施國土資源宣傳教育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1、承辦市國土資源局和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管委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科 土地利用科 地籍地產科 土地執法監察大隊 征地事務所 轉塘國土所 雙浦國土所 工作職能: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活動。

(二)負責對各類企業和其它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單位的登記管理,核發營業執照;依法確認企業法人資格和合法經營地位,監督檢查其登記註冊行為。

(三)負責城鄉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登記註冊,核發營業執照,依法對其監督管理,規範其經營行為,引導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

(四)依法監督管理生產資料市場、農貿市場、消費品市場;參與監督管理金融、勞動力、房地產、技術、信息等生產要素市場;參與管轄範圍內市場的規劃、論證及發展;負責市場登記的初審。

(五)依法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活動,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投機倒把、走私販私、無照經營、侵犯消費者權益和其它市場交易違法違章行為,保護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六)依法監督管理註冊商標,查處註冊商標假冒、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

(七)依法監督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

(八)依法監督管理經濟合同,查處利用經濟合同進行的違法行為;負責對經濟合同、擔保進行鑒證,依法進行企業財產抵押物登記;實施企業信譽公示工作。

(九)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和消費者協會的工作。

(十)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區政府交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綜合科 註冊科 經檢大隊 主要職責

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環境保護局為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管委會職能部門。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全面履行轄區環境保護統壹監督管理職責。

二、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負責轄區環境標準執行的功能區管理。

三、負責制定轄區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的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轄區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輻射等環境汙染的防治工作。

五、負責轄區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管理制度。

六、負責轄區環境監察工作,監督檢查企事業單位環境保護執行情況,調查處理環境汙染事故和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七、組織實施轄區排汙申報、汙染物排放許可和排汙費收繳工作,監督管理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安排和使用

八、負責生態區創建、環保模範城市鞏固、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考核、環境綜合整治等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九、負責轄區環境宣傳教育、環境統計和環境信息工作。

十、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管理科 環境監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