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所出版、演講、影視的作品,從公開的那壹刻起就已經有自己的權利了,而且權利壹直到此人死後五十年!!公司則是必須註冊,有效期是註冊日算起50年!!!
視頻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錄音錄象制品,如果未經權利人許可,以營利目的對外銷售,是侵犯著作權的,如果銷售數額較大或者獲利達5萬的,還可構成犯罪.基本是對的。
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制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侵犯別人著作權或者版權的常見類型:
1、侵犯別人的出版權就是侵犯別人的著作權。
根據《著作權法》
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壹)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即以復制、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註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以及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並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第四十五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註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
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規定支付報酬的;
(七)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2、侵犯別人知識產權
指違反知識產權保護法規,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許可,非法利用其知識產權,侵犯國家對知識產權的管理秩序和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
內容
侵犯知識產權罪包括: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銷售非法制造註冊商標標識罪;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假冒專利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知識產權是人類創造性勞動的智力成果,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