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原始設備制造)的基本含義是OEM合作,俗稱貼牌。即品牌生產商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利用自己的“關鍵核心技術”設計開發新產品,控制銷售和銷售渠道,但生產能力有限,甚至沒有生產線和工廠。為了提高產量和銷量,降低進入新生產線的風險,甚至贏得市場時間,他們通過合同訂購的方式委托其他同類產品廠家生產,訂購的產品低價買斷,直接貼上自己的品牌商標。這種委托別人生產的合作方式就是貼牌生產,承擔這種加工任務的廠家就叫貼牌生產,其生產的產品就是貼牌產品。類似ODM(原設計廠商)原設計廠商。
代工的特點是:技術在外,資金在外,市場在外,只包含生產。
OEM的供應商設計方案分為買斷或買斷供應:
1.買斷法:品牌商買斷ODM廠商縣城某型號產品的設計,或者品牌商單獨要求ODM廠商為自己設計產品方案。
2.無買斷法:品牌商不買斷ODM廠商的某款型號產品的設計,ODM廠商可以同時向其他品牌銷售同型號產品的設計,無需買斷。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品牌* * *共用同壹個設計時,兩個品牌的產品區別主要在於外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