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貨物:包括壹般貨物、用於加工的貨物、貨物修理、各種運輸工具的采購、非貨幣黃金;
(2)服務:包括運輸、旅遊、通訊、建築、保險、金融、計算機、專有權使用費、特許費(版權等)、個人娛樂、文化服務、其他商業服務以及別處未提及的政府服務;
(3)收入:包括職工報酬、投資收入(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
(4)經常轉移:包括除以下三項,即固定資產所有權的轉移、與固定資產聯系的收買或放棄為條件的資金轉移、債權人不要回報的債務取消等之外的其他轉移,如保險費、僑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