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trade mark) 是壹個專門的法律術語。品牌或品牌的壹部分在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註冊後,稱為“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國際市場上著名的商標,往往在許多國家註冊。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商標是用來區別壹個經營者的品牌或服務和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記。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如果是馳名商標,將會獲得跨類別的商標專用權法律保護。
商標的價值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商標的價值多少,沒有壹個非常固定的判定。商標在投資或經營過程中作為資產的價值,即商標資產所含資本量的大小。是指其資本價值,而不是榮譽上的或主觀上的價值。常見的價值判定通常決定於商標的認知度、認可度,以商標能夠為企業帶來的預估測值來評測。
商標的作用商標通過確保商標註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來源,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註冊人受到保護。
商標的構成作為構成商標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註音符號的最小書寫單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原《商標法》把僅以字母構成的商標歸在文字商標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訂的《商標法》把字母作為商標的構成要素之壹,這樣規定更符合實際,也便於商標主管部門對商標註冊申請依法審查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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