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移除黑名單的話您要先看您企業是因為什麽被納入嚴重失信,有些是因為地址異常超過三年沒處理,有些是因為年報超過三年沒處理也會被納入嚴重失信。如果是因為地址異常導致嚴重失信可先變更地址,然後變更成功後拉出異常,但是嚴重失信是會再信用網上還有市場監督局掛滿五年才會消失,不處理就會壹直走,然後會被吊銷。如果是因為年報沒做,就需要補年報,壹般罰款是五千到壹萬元以上不等,這時候可以選擇把企業註銷掉,註銷的話就不需要繳納罰款。企業嚴重失信了壹定要及時處理,不然會吊銷,吊銷了處理起來更麻煩,對自己的個人征信也會影響。
法律依據:
《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 第五條 企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壹)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的;(二)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變更或者註銷登記,被撤銷登記的;(三)組織策劃傳銷的,或者因為傳銷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四)因直銷違法行為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五)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六)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造成人身傷害等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七)因發布虛假廣告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者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人身傷害的或者其他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八)因商標侵權行為五年內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九)被決定停止受理商標代理業務的;(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的其他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規且情節嚴重的。
企業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規,有前款第(三)項至第(八)項規定行為之壹,兩年內累計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