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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塑料垃圾回收有哪些明確的規定?

塑料五金回收是指回收利用的壹種。回收不符合出廠規格的產品、磨損或失去原有使用價值的產品、不符合規定技術規格的產品、半成品或成品,不能按原用途使用,或需要加工修復的產品,以及從新舊材料中分離有用物質進行物理或機械加工成為再利用產品。減少環境汙染,提高材料的回收利用率。塑料和硬件回收中的環境教育:壹種新的社會發展模式能否在壹個國家成功實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國家價值觀和道德觀的影響。公民的積極參與是建立新的社會發展模式的必要條件。另壹方面,企業的生存依賴於消費者,所以消費者的消費取向在經濟效益的前提下決定了企業的生產方向,所以消費者環保意識的提高對企業環保意識的提高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因此,環境教育在德國和日本的靜脈產業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德國和日本通過加強各級學校、企業和社會的教育,多渠道為其靜脈產業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公共基礎,消費者的綠色消費意識和企業的環保意識得到了顯著提高。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的要求。然而,目前我國缺乏再生資源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規,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的特點是缺乏執法和管理的基礎,使得我國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相對落後,導致大量再生資源得不到有效回收,增加了我國資源損失和環境管理的難度。“目前廢塑料回收行業很多環節處於監管空白,很多加工塑料顆粒的企業都是違法的。指望這些原材料得到合法應用,顯然是不現實的。目前市場上塑料顆粒應用廣泛,很多都是加工成普通超薄塑料袋。還有壹些非法企業生產塑料飯盒、壹次性塑料杯、玩具、面盆等塑料制品。使用的原料都是“有毒”的塑料顆粒。”“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廢舊塑料和塑料是可以回收的,但是有嚴格的技術要求。此前,我也做過調查分析。目前市場上用於食品包裝的塑料制品,有的原料來源有問題,有的是不符合食品包裝要求的廢舊回收材料。”德國德國關於回收塑料包裝廢棄物的法律法規是世界上最完善的,其管理態度非常明確:首先是“避免生產”,然後是“回收”和“最終處理”。1990年6月,德國政府頒布了第壹部包裝廢棄物處理法規——包裝廢棄物處理法令。規定不可避免的壹次性塑料包裝廢棄物必須再利用或回收,強制要求所有企業承擔回收責任,但也可以委托回收公司代替完成。德國雙系統公司(Dual System Deutschland,簡稱DSD),又稱綠點公司,是根據該法成立的專門從事廢棄物回收的公司。公司還成立了DKR股份公司,負責廢舊塑料包裝的回收利用。1991年,德國頒布了《包裝條例》,規定回收塑料的60%必須機械回收,另外40%可以機械回收,通過填埋或能量回收。這個回收指標壹定要以全國為基準?根據統計,將核實後的數據報告提交給國家環保部門,完成回收義務的工商企業可免交部分稅款。2001塑料包裝回收率已達87%,大量塑料被用於制造桶、窗、電纜、車架支架等回收產品。在《包裝規定》中,對生活垃圾進行了嚴格的分類,其中要求消費者將塑料袋或塑料包裝材料放入黃色垃圾桶中回收。但目前,關於塑料垃圾的法律法規已經發生了變化。2002年6月5438+2月,德國最高法院發布最新法令:要求所有商店從2003年6月5438+10月開始向顧客收取罐裝和瓶裝飲料的包裝回收押金。對於用於啤酒和飲料的PET塑料瓶,1.5升以下的將支付0.25歐元,包括食品;超過1.5升的押金需要分兩次交。顧客退包時,店家將押金退還給顧客。但酒、白酒、牛奶、果汁等商品的包裝不在規定之內。根據DKR回收公司的調查,89%的德國消費者贊成廣泛回收塑料。大約40%的德國人拒絕使用沒有回收價值的包裝。可以看出,國家在廢物回收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這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歸功於普通公眾的環境意識。歐盟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操作基本借鑒德國,歐盟國家也制定了塑料包裝回收的具體目標。然而,塑料包裝的回收率只有四個國家達標,其中德國、奧地利和比利時位居前列。日本是循環經濟立法最全面的國家,其目標是建立資源型“循環型社會”。這與國內能源短缺密切相關。有鑒於此,日本對廢塑料的回收壹直保持積極的態度。1997日本《容器包裝回收法》頒布。該條例對塑料包裝的回收做了嚴格的規定:無論是PET瓶生產企業還是使用PET瓶的飲料生產企業,都應承擔相應的回收成本;消費者還必須對垃圾進行分類,按時回收,亂扔垃圾會被罰款甚至判刑。法律法規甚至對PET瓶的瓶體、瓶蓋、商標、顏色都做了詳細的規定,廠家為了方便回收,必須按要求生產。得到的塑料瓶在工廠裏進行收集、分類、粉碎,然後制成纖維制品、衣架、垃圾桶等。2001年,日本飲料廠商和塑料瓶廠商組成的“塑料瓶回收推進會”決定停止生產彩色塑料瓶。因為回收時,彩色塑料瓶的混合不僅降低了回收產品的質量,也增加了人工處理的難度。現在所有透明的瓶子都貼上標簽,解決紫外線輻射的問題。在日本,容器回收由壹個由五個政府部門組成的專門基金會協調和管理——工業部、厚生省、農林水產省、財政部和環境部,並對容器回收給予壹定的補貼。而日本有3200多?井和城鎮的容器回收由日本容器包裝回收協會管理。到2001,* * *協會認定的寵物回收企業有51家。塑料瓶回收成本由三方承擔:當地行政部門負責1%的成本,其余99%由飲料制造商和瓶子制造商承擔,分別占80%和20%。此外,日本還決定大力支持以廢塑料為主的工業垃圾發電。計劃到2010年在日本建成150座廢塑料發電設施,使工業垃圾發電成為新能源的重要組成部分。美國是世界上塑料生產大國。早在20世紀60年代,人們就對廢塑料的回收進行了廣泛的研究。從地方部門、縣到州,都制定了限制使用和丟棄塑料制品的法律法規。佛羅裏達在1988中規定某些規格?圍擋內所有的硬包裝容器都要交ADF,也就是推廢塑料的處理費。在1993中,修改為使用20%的廢塑料容器或在此狀態下回收25%塑料容器的制造商可以避免ADF。1989紐約州禁止使用不可生物降解的蔬菜袋,補貼可降解塑料的生產廠家,並要求?人們將可再生和不可再生垃圾分開,否則將被罰款500美元。加州1991頒布的法律要求,到1995,廢塑料回收率要達到25%,或者所有容器要裝25%的廢塑料,原材料減量化10%,重復利用5次;1995規定垃圾袋要使用30%的再生塑料。1988年,聯邦政府率先限制和禁止了某些塑料制品,後來又取消了壹些禁止令。相反,它制定了保護和恢復資源的措施?在固體廢棄物的處理上,規定塑料制品的回收率為65%,65%回收料中回收比例必須達到45%。許多國家組織都在促進廢塑料的回收利用。如:美國塑料工業協會(SPI)、塑料回收基金會(PRE)、塑料回收研究中心(CPRR)、乙烯基研究學會(SPI的壹個分支)等。為了便於分類,SPI制定了塑料制品的材料符號,要求分別標註在容器底部。目前,39個州正在實施這項法律。此外,美國壹些大型塑料生產公司也參與建立了塑料回收中的PS回收中心,如Amoco、Mobile、Polisa、Hertzman、Alcaud、Chevron和Dauphine,總投資654.38+06萬美元回收發泡PS,回收的塑料用於制造膠帶盒、辦公室和家用電器。信息條碼:4410334683315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