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樓主提供壹個類似的侵犯著作權糾紛案例,供參考:
左邊是原告設計的,右邊是被告設計的。目前案件狀態是:原告壹審勝訴!經過兩次開庭,壹審判決如下:認定被告抄襲ttf的著作權作品V《巧靈蛇》產品,並負責立即停止生產銷售該產品《巧靈蛇》,侵犯了原告《勝利》高檔首飾V的著作權,並在十日內賠償ttf經濟損失1.5萬元。目前被告已經上訴。
以上案例主要是頭部相似,但侵權是壹審認定的。看樓主仔細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