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要案例有: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卓祖城等16名被告人制造、販賣、運輸冰毒2300公斤的毒品犯罪案件;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鄭東等29名被告人在羅湖口岸劫持香港商人10余人的搶劫綁架案件;
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三馬虎”、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馬冰冰、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陳海坤等組織、領導黑社會的系列案件;
天津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潘維健貸款詐騙六個億、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陸友強合同詐騙七千萬元、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陸生走私普通貨物10億元的經濟犯罪案件;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某副省級地方官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立案偵查的高級警官牛安東徇私枉法、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高級法官吳林受賄、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師職軍官肖芳受賄、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的李林貪汙1.3億元國有資產的重大職務犯罪案件。
多名壹審判處死刑的被告人,經其二審辯護和介入死刑復核程序而改判為死緩和無期徒刑,其中,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孫衛軍貸款詐騙3000余萬元的案件被宣告無罪,還代理勝訴了經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的中國建設銀行太原分行、中國農業銀行平頂山支行等金融機構因銀行職員犯罪而導致金融機構間相互訴訟請求兌付存單和主張票據權利的民事案件、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夫妻壹方擅自轉讓***有巨額股權無效的案件、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成都某公司與長鋼集團2.39億元股東權益糾紛的案件、北京市牛欄山酒廠“北京醇”商標侵權的知識產權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