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沒有吊牌的假冒,也是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將面臨民事賠償和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經營者不得有下列混淆行為,可能使人認為是他人的商品或者與他人有特定聯系:
(壹)擅自使用對他人有壹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標誌的;
(2)擅自使用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包括簡稱等。)和名字(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對他人有壹定影響的;
(三)擅自使用域名、網站名稱、網頁等的主要部分。,對他人有壹定的影響;
(四)其他能夠使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有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
擴展數據:
外貿村幾十塊錢買假的世界名牌。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江蘇常熟外貿村大量抄襲銷售名牌服裝,包括知名運動品牌、時尚品牌和壹些奢侈品牌。
在當前強調知識產權保護的大背景下,新浪財經記者再次探訪了被稱為“常熟外貿村”的桑園街。街邊的實體店大門緊閉,但記者多次被街邊攔下,要求“掃二維碼”加微信。在微信商家的相冊裏,記者發現賣的名牌衣服價格便宜,只有官方售價的十分之壹甚至百分之壹。比如某奢侈品牌的短袖旗艦店售價4000多元,但在這些微信號裏只有幾十元。
保護知識產權是社會發展的學問,而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會沖擊正常的生產秩序,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從而對整個經濟造成極其負面的影響。根據我國法律,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