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其他行業,首先,種子行業專業性強,侵權案件發現滯後,對舉報舉報的依賴性強,農民維權意識弱,很難發現線索。其次,鑒定識別假種子難度大,司法鑒定機構少,收費高,損失金額和因果關系難以確定。三是取證難,現場易被破壞,時效性強,導致物證丟失。
在《刑法》第三章第七節侵犯知識產權罪中,對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的違法行為都規定了相應的罪名,而植物新品種權屬於知識產權的範疇,應當與其他智力成果受到同等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