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律函字第(XX)號 致:B先生
XX律師事務所接受A公司委托,指派本律師處理B先生與委托人商標侵權糾紛相關事宜,針對B先生未經委托人授權而擅自使用“***”品牌字號的行為,結合相關事實和法律規定,致函如下:
“***”品牌由委托人創辦,屬委托人所有並持續使用,並於X年X月依法申請商標專利,現已經批準並公告。X年X月,B先生曾表示有意向加盟委托人“***”品牌,並與委托人進行了初步溝通。後又與委托人再次洽談加盟事宜,詳細了解了委托人公司加盟條件及其他合作事宜。後因加盟合作方式,雙方未達成***識,加盟事宜未果。
X年X月,委托人與另外壹意向客戶C先生就加盟事宜,達成合作意向,並簽訂了加盟協議,授權C先生在XX地區加盟經營“***”品牌。委托人於近日獲悉,B先生未經委托人授權,已經私自在XX市開辦了“***”店,並以“***”名義對外招聘,已嚴重影響了委托人聲譽和正常經營活動,將委托人置於違約的法律風險當中。
鑒於上述事實,B先生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委托人合法的商標權益,應按照民法及商標法的有關規定,承擔侵權責任。請B先生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消除影響,停止壹切使用“***”品牌的行為,自接函之日起三日內與本律師或者委托人聯系,協商處理相關事宜。否則,委托人將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其合法權益。屆時,B先生不僅要停止侵權行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承擔所有侵權法律責任,對B先生聲譽和日後經營都會有很大影響。
特此函告,望B先生慎思,以免訴累!
XX律師事務所
律師:X 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