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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別人的商標在別的行業可以嗎?

商標侵權是指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類似的商標的行為,所以同樣的商標在不同行業不算侵權。如果商標已經被申請為馳名商標了,可能會存在壹些法律風險,要看具體情況。商標分類表把商標分為45個大類,每個類別,甚至類別中的每個子類都是相互獨立的,商標在哪個類別中的哪些商品上註冊成功,就只能在哪個類別中的具體商品上使用,並且在該類別擁有商標專屬權,這樣才受法律保護。如果該商標是別人原創設計的圖形或者特殊字體的商標,那麽還涉及到著作權的問題。那麽從法理上來說,妳用這個商標就屬於侵權行為。但是現行法律壹般會要求對方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除非對方登記過美術作品的著作權或者有相關的設計合同等,否則,壹般很難拿出有力的證據證明其權屬,法院壹般也不會受理這樣證據不足的案件。壹般的文字商標不存在著作權的問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壹)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 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五) 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 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 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