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中應納稅額如何核算?
上海市試點納稅人應稅服務增值稅的計算包括壹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兩種。壹般納稅人的增值稅計算(壹)上海市試點壹般納稅人的壹般計稅方法1.應納稅額的計算試點納稅人中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通常適用壹般計稅方法,分別按照17%、11%、6%三檔稅率計算銷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壹般納稅人按規定的納稅期限上繳稅款時,會計分錄為:借: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貸:銀行存款收到退回多繳的增值稅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需要特別註意的是,與營業稅不同,增值稅應稅服務的計稅依據是銷售額,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即是以不含稅價格作為計稅依據的。這與全國執行的銷售貨物涉及的增值稅計算相同。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不含稅價+不含稅價×增值稅稅率)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不含稅價)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不含稅價×增值稅稅率)重點提示原則上,壹般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壹般計稅方法計稅。但是,特殊情況下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即壹般納稅人提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壹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2.特殊情況的規定(1)上海市試點納稅人提供的適用壹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稅服務,因服務中止或者折讓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當從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減。(2)發生服務中止、購進貨物退出、折讓而收回的增值稅額,應當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3)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將價款和折扣額在同壹張發票上分別註明的,以折扣後的價款為銷售額;未在同壹張發票上分別註明的,以價款為銷售額,不得扣除折扣額。重點提示在準則中,規定現金折扣按照總額→銷售額,總額×增值稅稅率→增值稅;規定商業折扣按照凈額→銷售額,凈額×增值稅稅率→增值稅;而為了便於操作,增值稅不論是銷售貨物還是提供應稅服務,都規定要看發票。3.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的增值稅扣繳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扣繳義務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應扣繳稅額=接收方支付的賬款/(1+稅率)×稅率重點提示將接收方支付的價款作為含稅價,需要進行換算。(二)上海市試點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實行簡易計稅公***交通運輸服務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上海市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提供輪客渡、公交客運、軌道交通、出租車等公***交通運輸服務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3%重點提示公***交通運輸服務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的應納稅額計算公式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相同。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不含稅價+不含稅價×征收率3%)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不含稅價)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不含稅價×征收率3%)重點提示壹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的繳納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計算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3%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不含稅價+不含稅價×征收率3%)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不含稅價)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不含稅價×征收率3%)發生的銷貨退回,作相反的會計分錄。重點提示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的繳納增值稅,沒有進項稅額,所以沒有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等的差別,只需要作為“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處理即可。小規模納稅人按規定的納稅期限上繳稅款時,會計分錄為:借: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不含稅價×征收率3%)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