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是確認商標專用權,規定商標註冊、使用、轉讓、保護和管理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其主要職能是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促進商品生產經營者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維護商標信譽,保障消費者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
第二十三條註冊商標需要變更註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