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行政級別為副部級。
2、負責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的註冊登記和行政裁決,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等。
3、國家知識產權局機關行政編制143名(含兩委人員編制3名、援派機動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司長職數24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4、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國家局,為副部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