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 制度的作用: (1)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權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調動了人們從事科學技術研究和文學藝術作品創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2)為智力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傳播提供了法律機制,為智力成果轉化為生產力,運用到生產建設上去,產生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為國際經濟技術貿易和文化藝術的交流提供了法律準則,促進人類文明進步和經濟發展。 (4)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作為現代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完善中國法律體系,建設法治國家具有重大意義。 《 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 商標 ;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壹條 為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鼓勵有益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壹條 為了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促使生產、經營者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維護商標信譽,以保障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特制定本法。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壹條 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