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8日,寧夏紡織纖維檢驗局發布消費提示:羊絨大衣至少有50%的羊絨含量才可稱之為羊絨大衣,否則屬弄虛作假行為。
從寧夏紡織纖維檢驗局了解到,12月初,消費者楊女士在某賣場購買了壹件標著“純羊絨”的大衣,楊女士就給自己和小姑子購買了兩件。第二天,小姑子穿著該羊絨大衣去參加朋友婚禮,有人就說小姑子的羊絨大衣不像羊絨制品。為了壹驗真假,楊女士把大衣送到纖維檢驗部門檢驗,經檢驗後確定沒有壹點羊絨含量,於是楊女士拿著檢驗報告找商家進行了退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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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紡織纖維檢驗局的前身是寧夏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的纖維檢驗室,成立於1984年。1990年,經寧編發[1990]65號文件批準,成立寧夏紡織纖維檢驗所,與寧夏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合署辦公。2002年,經寧編發[2002]93號文件批準,單獨設置寧夏紡織纖維檢驗局,是依法設立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目前成立具備各類纖維及其制品檢驗能力的專業纖維檢驗機構,具有獨立核算的法人地位。現行政隸屬寧夏質量技術監督局領導,業務指導隸屬中國纖維檢驗局領導。 寧夏紡織纖維檢驗局系第三方專業纖維檢驗機構,主要業務範圍:
A、承擔各類纖維及其制品等的監督機構、委托檢驗、仲裁檢驗和復核檢驗等檢驗工作。負責各類纖維的品質分析及質量鑒定工作;
B、承擔或參加制、修訂各類纖維的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實物標準。
C、負責本實驗室纖維專檢計量儀器的檢定、維修工作;
D、承擔各類纖維及其制品的質量行政執法工作;
E、承擔各類纖維及其制品的科研、開發、技術改造項目的鑒定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