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在取名字時候,您需要註意以下幾點:
1、註冊商標需符合《商標法》規定
(1)明確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情況不能使用更不能註冊:比如同我們中國、外國、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官方使用的標誌,和“紅十字”等相同相近的商標,帶有欺騙性,對社會道德有不良影響的都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另外復制、模仿、翻譯他人在中國未註冊或者已註冊的商標,不能註冊也不能使用。
(2)明確不得作為商標註冊的情況不能註冊:例如商標缺乏顯著性,或僅僅只有本商品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用途、數量等情況不得作為商標註冊。
2、商標名稱要符合行業特征、符合企業和產品定位
商標取名的時候壹定要符合行業的特性,符合產品定位,不能盲目根據自己喜好的任意取,比如公司是經營男裝的,要從男性的特征出發,不要取壹些帶“仙、美、靚”等等字眼的商標名稱。
3、註冊商標名稱盡量簡短、易稱呼易記
人們在看到商標的時候,會有個短暫記憶,如果上面名字太長又沒有相應的含義,比較拗口,大家肯定是記不住的。中文商標盡量在四個字以內,並且不要含有生僻字,在起名時考慮消費者稱呼品牌等多方面因素。
4、不要傍大牌、不要與他人商標太近似
商標局在審查時,如果與他人商標近似,或者侵犯現在已註冊商標在先權益,都會審核不通過,進行駁回。即使能下證註冊,後期也會容易引起品牌侵權的糾紛。建立品牌目的就在於區分其他商品或者服務,如果發生糾紛,且不說商標是否能繼續使用,還會給企業帶來較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