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我國涉外註冊商標許可合同必須備案。如不備案,許可人或者被許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壹萬元以下的罰款,直至報請商標局撤銷該註冊商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十七條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按其所屬國和中華人民***和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辦理,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