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撤三”
“商標撤銷三”稱為“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商標撤銷申請有法律依據嗎?答案是肯定的。註冊商標成為其核準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稱或者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未使用的,申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作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二、退出的原因三
2017年,我國商標申請總量為59016000件,同比增長54.96%,呈大幅增長趨勢。在文字資源越來越少的情況下,商標申請量依然高速增長。我們可以把商標比作黃金資源。商標申請是挖礦,商標實際使用就像黃金加工。當黃金資源越來越少,需求者越來越多的時候,黃金就變得供不應求。而少部分人雖然手裏有金礦石,但壹直在儲存,等待升值,做投機,並沒有實際的加工和使用,導致市場供求失衡。為了提高商標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利用商標資源,這就是商標撤銷案件出現的原因。撤銷的主要原因是申請人認為商標所有人在近三年的經營活動中沒有實際使用被撤銷的商標。另壹種可能是,壹些企業為了獲得核準的商標,可能會通過“商標撤銷三年”來撤銷他人註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從而讓自己的商標通過。
三、什麽是商標撤回三抗辯和抗辯依據?
三次撤回抗辯是對商標局發出的三次撤回通知書的抗辯。其目的是向商標局證明被撤銷的商標在經營活動中有實際用途,不應撤銷。
四、答辯前的準備
如果收到商標局的撤回通知,先搞清楚並分析通知的內容。首先要知道提出撤銷商標的申請人是誰,是被撤銷商標的全部還是部分商品,撤銷商標的期限。當我們清楚的知道了以上所有的信息,那麽撤回第三次答辯之前的準備就是初步的。
同時,需要用真實有效的證據證明被撤銷的商標確實用於經營活動,以此進行抗辯。因此,當我們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或涉及註冊商標時,保留使用證據是非常可能的。同時也是保護品牌的壹種方式。如果能提供充分的品牌使用證據,並保證證據的真實性,那麽抗辯的成功率接近100%。但被申請人在提供證據時,必須註意證據的使用時間,必須在通知要求的時間範圍內。
題外話,可以把商標撤銷抗辯書的撰寫交給我們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通過我們的寫作,可以進壹步提高撤回三防的通過率。代理機構寫完,把答辯書及其材料送到商標局後,被申請人就可以靜下心來等待商標局的駁回裁定了。
動詞 (verb的縮寫)總結陳述
文字資源越來越少,商標註冊的難度會逐漸加大。如果因此而放棄註冊,就相當於完全放棄了對我們品牌的保護,在後續的使用中會有更多的損失。只要我們商標所有人註意保留註冊成功後的相關使用證據,對我們的品牌就是壹個很大的保護。如果以後有相關問題,歡迎來ITU,很樂意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