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網友可以說做法褒貶不壹。但筆者認為,李連傑這樣的明星背後壹定有經紀公司的支持。有公司就要運營,運營的資本自然是錢。其實接劣質廣告的收入比英雄聯盟等大型遊戲多得多。大型遊戲已經形成了自己的規模。不管明星效應是什麽,他自己的觀眾群是有的,明星代言的效應很小。
但是劣質遊戲就不壹樣了。他的小名氣意味著他沒有經濟來源。如果有明星出現,他可以騙壹段時間。這個地方是法律空白。當然,明星背後的經紀公司也意識到了這壹點。只要讓明星拍個照,用PS做個簡單的遊戲,就能賺幾百萬。為什麽不呢?不過,也有網友是認真的。李連傑說是朋友推薦的。這個朋友會是誰呢?人們首先想到的是成龍。前段時間有個廣告,估計大家都有點印象。成龍穿著遊戲盔甲站在墻上,拿著大刀拍廣告,用的是“段廣生”的經典笑話。“其實我之前是拒絕拍傳奇遊戲的,後來還是嘗試了。哇,爆炸率真高……”。就像以前壹樣,他把王霸洗發水當成了例行公事,他永遠也逃不出真正的香味定理。就像我哥說他可能壹輩子都不玩遊戲了,但是學了scratch編程遊戲之後就不怎麽玩了。真的好香!
當然,我還是覺得他們不懂這些遊戲。只是覺得遊戲難免會吐槽,所以拍了廣告。更何況這些遊戲的代言費也不低,拍起來簡單,賺錢也快。也不是沒有拒絕。比如被網友調侃的“渣渣惠惠”就登上了熱搜。當初這個梗來自於代言遊戲,但後來張家輝在接受采訪時提到,代言遊戲結束後,看到網友吐槽,說累了壹天會被張家輝咀嚼。當時的廣告是張家輝的頭像,遊戲裏的人物拿著大刀不停地砍,他自己也煩了,就終止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