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越早,可以享受註冊商標申請優先權(即商標申請在先原則),優先權按申請日計算。
比如,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壹種或者類似的商品/服務上註冊同壹商標,商標局將對在先申請的商標進行初步審定,後註冊的商標將被駁回。例如,A公司於2019年10月30日提交了“咕咕狗”商標的註冊申請,但B公司也於110年10月30日提交了相同名稱、相同類別的商標進行註冊,因此根據先申請原則,B公司將無法註冊。如果同壹天提交註冊申請,沒有使用商標,商標局會要求申請人協商。協商壹致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將書面協議提交商標局。如果在期限內沒有達成協議,申請人通常會在商標局的主持下抽簽或者由商標局做出裁定。
上述情況僅限於商標註冊前從未使用過的情況。如果該商標之前已經在國外註冊過,在國際展覽會上使用過,或者在當地有壹定的知名度,則應遵守商標在先使用原則。所以,當申請人有註冊商標的想法時,壹定要盡快註冊,保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