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茅臺集團申請註冊的“國酒茅臺”商標獲得初審通過,但在3個月的公示期內,工商總局商標局收到五糧液、山西汾酒、瀘州老窖等酒企提交的異議書近百份。2018年5月,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對茅臺集團提出的“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申請復議決定“不予註冊”,這甚至引起茅臺起訴五糧液等31家機構和企業,之後茅臺因故撤回了該起訴。2019年6月12日,茅臺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李保芳表示,“國酒茅臺”商標將於6月30日前停用,改為貴州茅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