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銷售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是指違反商標管理法律法規,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且銷售數額較大的行為。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對象元素。侵權的客體是國家商標管理制度和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
2.客觀要素。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非法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且銷售數額較大;
3.主要元素。主語成分是壹般主語。自然人和單位都可以構成本罪的主體;
4.主觀因素。主觀上只能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而銷售給他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14條。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