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丹的logo已經從耐克分離了壹半,成為了它的子品牌Logo。喬丹早期的扣籃也是壹絕,設計logo的時候就想到用他的扣籃剪影。於是喬丹原地起跳扣籃,被抓拍下來做成logo。
喬丹自己說這更像是壹個芭蕾動作,但正是這個拉伸動作讓他贏得了“飛人”的美譽。現在能成為最成功的運動品牌之壹,這個logo也有壹份功勞。
詳細介紹:
1984年,喬丹為《生活》雜誌拍攝了壹張飛人的姿勢圖。這個時候喬丹沒有簽任何品牌,穿的是NB鞋。1985喬丹穿著耐克鞋再次擺出飛人的姿勢。
1988耐克設計師廷克·哈特菲爾德受飛人照片的啟發,誕生了飛人標誌並應用於飛人喬丹3。
喬丹的個人標誌是NBA歷史上最成功、最經典的標誌。它不僅是喬丹當球員時的個人專屬logo,也是退役後耐克非常重要的子品牌Logo。據說喬丹擁有這個logo的65,4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