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通過的商標: 審查官將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在接到該駁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內可提交復審,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號均不予保留。
3.公告: 經審查,沒有問題的商標將會刊登在商標官方公告商標,自公告日2個月為異議期。
4.異議:異議期內任何人都可以對商標提出異議。
5.註冊核準: 經異議被裁定可以註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準註冊並下發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