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要有條件
(1)駁回商標復審的申請人必須是商標被商標局駁回的原申請人,其他人沒有資格申請。
(2)商標復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期限內被駁回。
(3)商標復審申請的內容應當是被駁回的商標註冊申請中的準確內容,復審理由應當針對商標局駁回的理由。否則,復試申請視為無效。
(4)申請商標復審駁回,必須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信封復印件、商標復審駁回申請審查委托書、主體資格證明。
(五)繳納商標評審費。符合上述要求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受理申請。手續不全的,退回申請表,限期補正。商標評審委員會經過分析和集體討論,以多數委員的意見作出最終決定。如果多數委員認為申請復審的理由成立,最終裁定否定商標局的駁回決定,給予初步審定,並發布商標初步審定公告;申請復審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最終決定維持商標局的駁回意見,駁回商標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的終局決定壹經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申請人和商標局都必須執行。
三、復習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商標的構思和使用(主要突出知名度)
3.公司簡介
4.企業獲得的各種榮譽。
5.企業近三年的銷售額、廣告費用及相關財務狀況。
6.企業媒體報道或圖片廣告原件及復印件。
7.企業銷售的產品外觀原件及復印件。
8.能夠證明企業產品和知名度的其他證據和材料。
9.這個商標最早使用的證明。
10.申請人需要對其提交的證據材料逐壹分類編號並列出內容清單,簡要說明證據材料的來源和證明的具體事實,並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