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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外觀設計專利

問題壹:申請外觀設計專利需要提供什麽資料? 壹、 請提供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全稱)、地址、郵編; 2、申請人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3、發明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郵編; 4、辦理該發明專利申請的聯系人的電話、傳真、聯系地址。二、 辦理委托手續(單位蓋公章或自然人簽名)。三、提供該外觀設計圖片或照片(最好是用數碼相機拍的) 圖片或照片是指該外觀設計產品的六面正投影視圖(即:前視圖、後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俯視圖、仰視圖)和立體圖。如果視圖上無設計要點,可以省略;如果視圖是對稱的,可以省略壹幅視圖。 上述圖片或照片中的視圖尺寸比例要壹致,圖片或照片的尺寸大小應當在3cm×8cm與15cm×22cm之間。 圖片或照片的背景應是單色,該背景不得有與本外觀設計無關的其它物品或圖案。同時照片必須沒有強光與陰影等影響圖像效果的因素。 要求保護色彩的外觀設計, 要同時提交彩色和黑白圖片或照片各壹份。 如果不熟悉圖片或照片的制作要求,代理機構可以代為制作申請所需的圖片或照片4、簽署委托合同,支付專利申請費用:專利申請費用包括兩部分:官方費用和代理費用

問題二:外觀設計專利 怎麽查詢 外觀設計專利查詢,可以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查詢窗口進行查詢:

epub.sipo.gov/gjcx.jsp

外觀設計專利是專利權的客體,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是指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它與發明或實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觀設計不是技術方案。中國《專利法》第二條中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可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⑴是指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的設計;

⑵必須是對產品的外表所作的設計;

⑶必礎富有美感;

⑷必須是適於工業上的應用

問題三:什麽是外觀專利? 外觀設計是指工業品的外觀設計,也就是工業品的式樣。它與發明或實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觀設計不是技術方案。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中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可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的設計; (2)必須是對產品的外表所作的設計; (3)必須富有美感; (4)必須是適於工業上的應用。更多的樓主可以去英特普羅知識產權咨詢壹下,這樣會更專業!

問題四:哪些項目可以申報外觀設計專利?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對外觀設計的定義是:“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並在《專利法》第二十三條對其授權條件進行了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相對於以前的專利法,最新修改的專利法對外觀設計的要求提高了。

外觀設計與發明、實用新型有著明顯的區別,外觀設計註重的是設計人對壹項產品的外觀所作出的富於藝術性、具有美感的創造,但這種具有藝術性的創造,不是單純的工藝品,它必須具有能夠為產業上所應用的實用性。外觀設計專利實質上是保護美術思想的,而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是技術思想;雖然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與產品的形狀有關,但兩者的目的卻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於使產品形狀產生美感,而後者的目的在於使具有形態的產品能夠解決某壹技術問題。例如壹把雨傘,若它的形狀、圖案、色彩相當美觀,那麽應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如果雨傘的傘柄、傘骨、傘頭結構設計精簡合理,可以節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麽應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對象,是產品的裝飾性或藝術性外表設計,這種設計可以是平面圖案,也可以是立體造型,更常見的是這二者的結合,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主要條件是新穎性。

問題五:外觀設計專利怎麽申請,需要什麽資料? (壹)外觀專利保護範圍

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僅保護產品的外形及表面圖案、色彩的設計方案,保護期限10年)。

(二)所需文件及資料

填寫《專利信息表》

1、寫明申請專利的類型(實用新型);

2、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地址、郵編、國籍(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提供第壹申請人身份證號碼;申請人是企業或法人單位,提供第壹申請人企業代碼);

3、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姓名、地址、國籍(發明人或設計人應當是自然人);

4、要優先權的,提供優先權的申請國家、申請日期、申請號;

5、申請人對申請的其他要求。

《專利代理委托書》

由全體申請人簽章(申請人是自然人的,需本人簽字;申請人是企業或法人單位的,加蓋公章)

有關發明專利的申請文件

1、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照片(壹式4份);

2、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名稱及所屬的類別;

3、或者提交符合要求的六面視圖的照片或圖片(即:主視圖、後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俯視圖、仰視圖、)和立體圖,如果視圖是對稱的,可以省略壹幅視圖,但需要用文字說明;

4、 簡要說明要指出主要創作部位、是否保護色彩和省略視圖的情況,要求保護色彩的外觀設計,同時提交彩色和黑白圖片或照片各兩份;

5、上述圖片或照片中的視圖尺寸比例要壹致,圖片或照片的尺寸大小應當在3cm×8cm與15cm×22cm之間;圖片或照片的背景應是單色,該背景不得有與本外觀設計無關的其它物品或圖案;

6、要求優先權的,應提供優先權文件副本。

(三)註意事項和相關說明

A、代理事項

1)申請專利前最好進行專利文獻檢索,以了解是否有相同的外觀設計已經申請了專利。

2)代理人按照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準備申請文件,在提交專利局前交申請人審閱並簽字。

3)如果委托我公司制作圖片或拍照片,加收制圖費和拍照費。

4)我所代申請人辦理向專利局繳納各種費用的手續,將專利局發出的各種通知書及時轉交申請人,同時告知註意事項或提出相應建議。

5)如申請人地址或聯系人發生變更,請及時通知我們,以確保正確收發有關通知和材料。

B、程序說明

1)申請人接到授權通知書後,應當在2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並繳納規定的費用。期滿未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

2)授予專利權後,專利權人每年要繳納專利年費,逾期後有六個月的滯納期,仍可繳納年費,但要繳滯納金。在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本年度年費和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壹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3)專利申請過程中或專利批準後,隨時可以辦理轉讓手續。

4)如果申請人要依據已提出的中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提出向外國的專利申請,應自中國申請日起6個月之內辦理向外申請手續,以便享受優先權。 咨詢北京中聖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問題六:外觀設計專利怎麽申請,需要什麽資料? 步驟如下:

1、準備材料: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要求保護色彩的,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各壹式兩份。提交圖片的,兩份均應為圖片,提交照片的,兩份均應為照片,不得將圖片或照片混用。

(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首頁>專利申請指南>申請前>申請文件準備”中有撰寫示例下載)

如果要請求減緩費用的話,還需要同時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和證明材料。

以上所需表格,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辦事情、表格下載”壹欄可以下載。

2、通過郵局掛號信郵寄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處(北京市海澱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100088))

3、等收到受理通知書後,按通知書要求繳納申請費。(申請費500,減緩的話,個人75,單位150)伐

4、如果申請材料沒有問題,等大約6-9個月。

5、等到《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和《授權通知書》後,繳納(登記費、印花稅205以及授權當年的年費600,如果前面辦過減緩的話年費只要180)

6、然後。。。。。等證書吧。

問題七: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的判定是什麽 功能性的判定和產品形狀的判定,侵權必選是具有相同或相近似功能的兩個產品,這是前提,在前提下,外觀相似或相同就判定了侵權。

在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被控侵權產品對比時,壹般應依據專利公告的圖片或者照片定義的六面視圖分別對比。對比判斷是否相同或相近時,壹般以要部觀察和整體觀察,但對立體產品而言,六個面並不壹定都是設計的要部,不易見到的部位壹般不作為判斷的要部。所謂要部,是指某些產品存在著容易引起壹般消費者註意的部位,該部位稱作該產品的要部。要部的確定,應結合該產品的使用狀態、在先同類或者相近似產品常見的外觀設計形式以及對整體視覺效果的影響加以確定。

外觀設計專利的侵權判定方法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直接對比法  直接對比法包括兩個方面,壹是將被控侵權產品與專利產品的圖片或照片直接進行比較。采取這壹方法應特別註意在作比較時直觀的效果較差,特別是用筆畫的專利圖片,與做成產品後的視覺效果有壹定差異,不能把這些圖片視覺效果的差異看成是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的差異。二是將專利權人或被許可人生產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直接與被控侵權產品比較,這種比較的效果最佳,也最易作出是否相同或近似的判斷,但需註意的是專利權人或被許可人所生產的產品是否與申請專利時的圖片或照片完全壹樣。許多企業申請專利後,不斷完善產品設計,實際生產的產品與申請專利時的產品往往有些變化。因此,用產品作直接比較時,應剔除與專利文件不相同或變化之處,因為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範圍是以申請批準文件中的圖片或照片為準。

交叉對比法  交叉對比法壹般較適用於與公知公用產品有密切關聯的外觀設計專利。在現實的生活中,許多產品設計者,總是在借鑒已有的公知公用產品基礎上進行產品設計。當幾個人或幾個企業都參照某個產品進行新的創新設計時,後來設計的產品或多或少總是與在前的公知公用產品有許多相同或相似之處。在這種情況下,判斷他人的產品是否構成侵權,應作壹交叉比較。具體方法是先將被控侵權產品與已有公知公用產品作壹比較,然後再將其與專利產品作比較,如果被控侵權的產品更接近與公知公用產品則不構成侵權。通過這種交叉比較來剔除公知公用產品部分造成的相同。否則,對於被控侵權者是不公平的。

視角對比法  市郊對比法是指從不同的視線角度去比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的異同。外觀專利的視圖通常有六個面,如果對稱的另壹面相同,可省略其中壹面,實際使用時不易見的底部或背部也可省去。因此,有的圖片可能只有四個面或五個面。在比較異同時,首先應看主視圖,然後比較側視圖或府圖,對許多產品俯視與仰視的異同壹般不是很重要,但對於較小的產品,如玩具手槍,其所有視圖都屬於易見部位,往往無主次之分,則應從各個視角綜合判斷其異同。

對壹些透明或半透明的產品,還應註意其透明狀態下的視覺效果。外觀形狀相同,但另壹產品采用的全透明的設計,其視覺效果可能差異很大,從而使兩件形狀相同的產品不易混淆,不易區別,此時不能輕易作出相同的判定。

對壹些在使用中有多種變化狀態的產品,亦應註意其不同狀態下的視覺對比效果,不能僅憑壹種狀態下的近似就作出侵權的判斷。

另外還可以從外觀設計的設計要點部分進行比較,設計要點往往是其與眾不同的創新點。設計要點相同或相似,而其余部分也無明顯區別的,應認定為侵權。

在判斷外觀設計產品是否侵權時應多從幾個視角去觀察比較,最後作出是否相同或近似的綜合判斷。

問題八:外觀設計專利的要求,什麽是外觀設計專利檢索報告?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申請外觀設計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等文件,申請人提交的有關圖片或者照片應當清楚地顯示要求專利保護的產品的外觀設計。1、在08年修改專利法以前叫“專利檢索報告”,現在叫“專利權評價報告”。2、專利權評價報告是國家知識產權局根據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請求,對相關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進行檢索,並就該專利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授權條件進行分析和評價,作出的報告。專利權評價報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審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3、做專利權評價報告的原因在於,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在授權的過程中未經過實質審查,有可能會存在新穎性、創造性方面的缺陷。

問題九:商標權與外觀設計專利權有哪些區別? 從法律保護的角度來看,外觀設計與商標雖同屬知識產權的範疇,但是它們分屬專利法和商標法的保護,兩者的主要區別是:1 二者有形載體不同。外觀設計和註冊商標雖然都是法律授予權力所有人或持有人的無形財產權,但作為這些無形財產權的有形載體是不同的。作為載體的外觀設計必須是固定形狀的產品,並能直接體現它的價值和使用價值,而註冊商標則是文字、圖形或者其結合形成的商品標識,其載體是商品。2 保護內容不同。外觀設計專利是直接保護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它們的組合物,專利權人享有對該產品的制造、銷售、出口權。註冊商標則是通過保護商標專用權來維護商品生產者或者經銷者的信譽及其商品質量,並接受廣大消費者的監督,祈禱廣告宣傳,開辟市場,促進對外貿易,引起消費的功能。3 對新穎性的要求不同。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新穎性是外觀設計被授予專利權的壹個基本條件;而核準註冊的商標只要在申請日前同他人在同壹類商品上已經註冊的或者已經初步審定的商標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即可,未經註冊的商標不論其何時開始使用不影響註冊商標的審查和核準。4 二者的保護期限不同。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期限屆滿時權利人不申請續展,保護期屆滿或專利權失效,有效期屆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