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中國普惠制待遇的國家有39個: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荷蘭、盧森堡、比利時、愛爾蘭、丹麥、希臘、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瑞典、芬蘭、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塞浦路斯、馬耳他、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
2)《亞太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書(表格B)是根據《亞太貿易協定》原產地規則的要求簽發的正式原產地證書,在簽署該協定的成員國之間享有特定產品的互惠減免稅待遇(不同於非互惠的表格A證書)。可以頒發B類證書的國家有:中國、印度、斯裏蘭卡、孟加拉國、老撾和韓國(亞太貿易協定成員國)。
3)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證書(表格E)是根據《中國與東南亞國家聯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簽發的正式原產地證書,在簽署該協議的成員國中享有特定產品的互惠減免稅。可簽發E類證書的國家有:中國、老撾、越南、泰國、緬甸、柬埔寨、菲律賓、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東盟成員國)。
4)中國-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證書(FORM P)是根據《中國-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協定早期收獲計劃協議》及其項下的《中國-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規則》簽發的官方原產地證書,享有中巴特定產品的互惠減免稅待遇。
5)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證書(F表)是根據《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協定》和《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規則》簽發的官方原產地證書,享受中國和智利特定產品的互惠減免稅待遇。
6)中國-新西蘭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證書(格式N)是根據《中國-新西蘭自由貿易協定》和《中國-新西蘭自由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簽發的官方原產地證書,享受中新特定產品的互惠減免稅待遇。
7)中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書(表格X)是根據《中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協定》和《中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簽發的官方原產地證書,享受中國與新加坡之間特定產品的互惠減免稅待遇。
8)《中國-瑞士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書(表格S)是根據《中國-瑞士聯邦自由貿易協定》及其相關條款的要求簽發的官方原產地證書,享受中國和瑞士特定產品的互惠減免稅待遇。
9)中國-秘魯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書(China-Peru FTA Certificate)是根據《中國-秘魯自由貿易協定》及其項下的《中國-秘魯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規則》簽發的官方原產地證書,享有中國和秘魯特定產品的互惠減免稅待遇。
10)中國-哥斯達黎加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書(表格L)是根據《中國-哥斯達黎加自由貿易協定》和《中國-哥斯達黎加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規則》簽發的正式原產地證書,享受中國和哥斯達黎加特定產品的互惠減免稅待遇。
11)中韓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書(FORM K)FORM K證書是根據《中韓自由貿易協定》及其《中韓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規則和實施程序》簽發的正式原產地證書,享有中韓特定產品的互惠減免稅待遇。韓國既可以簽發中韓自貿區的FROM K證書,也可以簽發亞太貿易協定的FORM B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