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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魚有合法的飯店吃的嗎?

河豚魚,又名廷巴魚、街魚、乖魚、氣鼓魚、鲀魚、龜魚、臘頭等。魚綱,鲀形目,魨科。 魚體多呈圓筒形,並且粗而短,顯得格外肥胖,兩頜各具2上喙狀牙板,適於咬嚼堅硬食物,攝食貝類、甲殼類和小魚,無腹鰭,背鰭1個,位於體的後半部,體無鱗或被刺鱗。身上壹般都具有鮮艷的多色花紋或斑點。有氣囊,能吸氣膨脹,仰天而浮,逃避敵害。其種類很多,大都是暖溫性近海底層魚類,有些品種也進入內陸的江河、湖泊中。常見的品種有蟲紋東方鲀、星點東方鲀,暗紋東方鲀和條紋東方鲀等。主要分布於北太平洋兩部,我國沿海可見的品種很多。肉鮮美,血液和內臟有毒(有的品種皮膚也有毒)。人畜誤食皆可造成死亡。

(壹)河豚毒素

河豚魚肉質細嫩、鮮美,曾有“吃了河豚,百味不鮮”以及“拚死吃河豚”之說,我國沿海某些地區有吃河豚魚的習慣,日本人把河豚魚視為珍饈佳肴。對於河豚魚缺乏烹調經驗的人,卻萬萬吃不得,吃河豚中毒死亡者,在國內外屢見不鮮,就是信用河豚比較豐富的日本人,據說每年中毒死亡者也有幾百人之多。

河豚魚體內含有壹種河豚毒素和河豚酸,這是兩種毒性極強的物質。據測定:毒力相當於劇毒品氰化鈉的1250倍,是迄今為止自然界中發現毒性最強的非蛋白質之壹。河豚魚的毒素主要集中在卵巢、肝臟、血液中,其次是眼睛、鰓和皮膚中,個別品種的肌肉中也含有毒素,該種毒素的化學性質比較穩定,經過壹般的炒、煮、鹽腌和日曬等,均不能很快將其破壞,所以人畜中毒死亡率極高。

河豚魚毒素的毒理作用,主要是麻痹神經末梢和中樞神經,抵制血液中膽堿酯酶,使神經肌肉系統嚴重麻痹,阻止神經肌肉傳導,使中樞神經失調。中毒的癥狀是:輕者先是舌尖及嘴唇發麻,進壹步經上肢到足尖以致全身麻痹,並感到身體疲倦,眼瞼睜不開,視覺模糊,聽力減退,陷入昏迷狀態,重者惡心嘔吐,腹痛,頭痛,面色蒼白,瞳孔對光線失去作用,周身麻木,四肢冰冷,語言不清,血壓下降,脈搏微弱,呼吸由困難到逐漸停止最後死亡通常在發病後4-5小是,最遲不過8小時內死亡。

食用河豚魚而中毒者,如果及時發覺,還是可以搶救的。食用後,壹旦發現河豚中毒癥狀,要立即送醫院搶救,可用小蘇打溶液進行皮下註射或靜脈註射,使之迅速解毒,還可分別用腎上腺素,毛地黃苷,樟腦,咖啡堿等註射,其效果也比較理想。我國民間流傳不少的解毒方法,如:食用生茄子,內服烏賊墨;羊蹄葉搗汁喝;爬山虎煎服;馬蘭草(全株)煎服等等。

大部分河豚魚的肌肉是無毒的,經過嚴格的去毒處理將頭、皮、內臟及血液去掉後,再經過腌漬、曬幹過伏後,再進和食用是比較安全的,如果良用新鮮河豚魚則要特別小心,將頭切除,剖腹後去掉內臟、血液、,剝除魚皮,去掉脊骨,用刀切成薄薄的魚片,在清水中漂洗幹凈,烹制時加入少量小蘇打,經2小時左右的沸煮後再食用,不熟悉河豚魚特性的人,千萬不要隨便食用鮮河豚魚。

(二)河豚魚幹

我國沿海地區大都規定河豚魚不得在市場上銷售鮮品,壹般都經過加工成鹽幹品,去頭、去皮、去臟,也只有去臟而帶頭帶皮加工的。但後種加工必須在曬幹過伏後方能出售,以免造成危險。

1.三去河豚魚幹

(1)原料:用壹地加工的原料要新鮮,因為河豚魚肉大多是無毒的,如果質量差的魚,其內臟毒素會滲入肌肉,不能用於加工。

(2)剝皮:在魚的背部將魚皮從頭到尾輕割壹刀(以能將魚皮割破為度),用手將頭部皮剝開少許;然後將皮鉤在固定的鐵鉤上,握住魚頭,用力壹拉,撕去全部魚皮。

(3)去頭去臟:將已剝皮的魚體側放在切魚板上,頭向人體,背部向左,用刀從頭部脊骨處至肛門連腹肉帶內臟全部切除,肝另外處理。

(4)切片:分別從腹部和背部沿脊骨剖開成為展開的肉片,但脊骨和肉仍不分離,出口產品則要求骨和肉片切開,把脊骨砍斷去掉,僅留下兩邊凈肉及尾鰭。將血汙洗凈。

(5)腌漬:在魚肉片上均勻抹上食鹽,用鹽量根據魚體大小而異,壹般為20%左右,入缸或池腌漬1-2天。

(6)漂洗:將腌後的魚肉片在流動的淡水中浸泡1-2小時脫鹽,洗刷幹凈後瀝水。

(7)出曬:瀝水後的魚肉片放在竹簾或席子上平曬,時常翻轉,半幹後及時整形,使肉片平展,曬到七入成幹時垛起,罨蒸2-3天後再曬至全幹。

(8)成品質量要求:

壹級品:色澤淡黃,肉質堅硬呈半透明狀態,刀口平滑,有光澤,無血汙,肉片平整無皺折。

二級品:肉面稍有鹽霜,無光澤,肉質堅硬,無血汙,刀口不夠平滑,肉片不大平整。

(9)包裝:用塑料袋包裝,以0.5公斤或1公斤為單位組裝。最後裝大紙箱。

(10)副產品的利用:河豚魚肝加鹽腌制後,可熬制工業用的魚油,魚皮可制工業用的魚皮膠,頭和其它內臟可作肥料。

2.去臟河豚魚幹

(1)原料:根據河豚魚的新鮮度和個體大小看不同,分別進行處理和加工。鮮度好個體大的河豚加工魚片,個體小的加工成河豚肘;鮮度差的則不能加工食用,可做肥料用,但必須嚴加管理,以防人和禽畜誤食。

(2)剖割:將魚放在割魚板上,頭向人體,背向左,左手抓住左邊魚眼窩和鰓縫,右手執刀自頭後貼脊骨左側插刀,貫通腹腔,推刀切至尾根,再回刀切開頭骨,取出內臟和貼骨血(註意不得同其它魚的內臟混合),每尾重1公斤以上的大河豚,在開片後最好翻刺或割滲鹽線,以利於鹽分的滲入和水分的滲出。魚體長在10厘米以下的小河豚,可斜刀切去頭部,去凈內臟。肝可做魚油原料,頭和其它內臟可做肥料用。

(3)洗刷:將剖割好的原料,用海水洗刷幹凈,特別註意洗凈殘留的魚肝和血汙;瀝去水分即行腌制。

(4)腌制:將刷凈的魚片用10%左右的鹽逐條層魚層鹽地擺入腌池或缸中,經2-3天即可出池。如果因陰雨天不能及時出曬,則需根據時間長短,適當增加用鹽量,去頭的河豚肘可采用拌鹽法腌制。

(5)洗刷:經過腌制出池的魚,要用海水或淡水洗刷幹凈,鹽量多者要適當地浸泡脫鹵,否則影響成品質量,洗凈後瀝水出曬。

(6)出曬:將魚片擺曬在竹簾或草板上,先曬肉面,後曬皮面,適時翻轉,曬至六七成幹收起垛壓,整形並擴散水分,2天後重新出曬至全幹為止。小魚肘可撒曬於席子上。

(7)成品質量要求:魚片體形完整板平,肉質堅硬,呈淡黃色,刀口平滑無血汙,可稍有鹽霜,幹燥均勻,幹度十成。

(8)包裝:魚片壹般采用魚筐包裝,魚肘采用麻袋或編制袋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