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筋供應合同1甲方: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買方)
乙方:_ 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賣方)
為保證甲方馬龍縣公安局業務大樓_ _ _ _ _ _ _ _ _ _工程(以下簡稱“_ _ _ _ _ _ _ _”)鋼筋的穩定供應 並滿足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施工要求
1.鋼筋的技術質量要求:滿足甲方現場施工要求,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檢測標準。
2.供貨方式:甲方應在采購前三天將所需產品列入采購計劃,註明采購數量、生產廠家、規格型號,加蓋公章後傳真給乙方。
三。甲方執行本合同的項目部:_ _ _ _ _ _ _ _ _聯系人:_ _ _ _ _ _ _ _ _電話:_ _ _ _ _ _ _ _ _電話
四。運輸及交貨期:乙方負責運輸及卸貨,乙方交貨期為甲方交貨計劃的第壹天至第三天,周六、周日除外。
動詞 (verb的縮寫)鋼筋的檢驗和驗收
1.貨物到達施工現場時,乙方必須向甲方項目部提供所供規格的質量檢驗報告(原件,或加蓋乙方公章的復印件)壹式四份(加蓋CMA印章)和產品合格證;
2.鋼筋的現場驗收應由運輸車輛司機或乙方派出的指定人員和甲方指定的項目聯系人參加,並核實交付貨物的數量和規格;材料驗收後,驗收人員應在材料接收單上簽字。
3.材料進場後,甲方應根據相關規範進行抽檢,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被鑒定為不合格,甲方的質檢費用及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因材料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返工損失由乙方承擔。
4.鋼筋數量由高速線材和螺旋過磅確定,以現場過磅單數量為準。稱重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余三級鋼筋以米計量。
不及物動詞結算單價和貨款
1,結算單價:。現金的現貨單價以交割日_ _ _ _ _ _ _ _建築鋼材報價為準。
2.付款方式:
現貨:供方按需方要求將貨物供應到現場,需方現場人員確認貨物規格和數量,需方到貨後立即安排檢驗,需方在到貨後7天內壹次性付款。
買受人未按時支付貨款的,逾期三日內不計算滯納金,自逾期五日的次日起計算,滯納金按每日千分之壹計算。
3.乙方委托甲方結算本項目對鋼筋的實際需求;
4.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材料應由甲方支付至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賬戶。甲方不接受乙方口頭提供的任何第三方賬戶..
七。違約責任
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按時保質保量供應材料,每延遲壹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物價值3‰的延遲損失,累計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若與本項目相關的建設項目施工方案的變更導致本合同執行期限的變更,雙方均免除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予以完善。
2.當乙方已按甲方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貨物,並完成本項目的需求供應,且甲方已按乙方供應向乙方全額支付全部物資,且合同雙方均未留下任何按合同履行的義務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九。不可抗力
如果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中的任務,他們可以立即中止履行或自動延長履行期。
X.合同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簽訂於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 _ _ _ _ _ _ _ _ _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 _ _ _ _ _ _ _ _安寧建司馬龍公安局項目部(蓋章)乙方:_ _ _ _ _ _ _ _ _雲南XX公司(蓋章)
法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 _ _ _ _ _ _ _法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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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筋供應合同2賣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賣方
合同號: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買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簽名時間:_ _ _ _ _ _ _ _ _
本著友好協商、平等互利的原則,買賣雙方就賣方向買方供貨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付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壹條:標的物、數量、價格及交付(交貨)時間:
第二條:單價以雙方確定的基準價格為基礎,或以市場價格為基礎,以當天交貨為準。
第三條:結算金額以買方實際收到的鋼材數量為準。
第四條:質量標準:GT/T701—1997,GB1499。2—2007。(以項目部開具的收據為準)。
第五條:賣方負責質量調整及期限:根據國家標準,如出現不合格產品,賣方承擔相關費用。賣方應在交貨時出具相應制造商的相關信息。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線材按磅重交貨,螺紋按原因按重量交貨。
第七條:交貨(提貨)方式和地點:賣方將貨物交付至買方指定的地址。
第八條:買方應指定專人接收賣方提供的產品。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賣方應指定並負責接收貨物。如果指定人員發生變化,買方應及時書面通知賣方。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和期限:按國家標準驗收。使用前檢查。收到貨物後7天內如有異議,賣方將無條件處理。
第十條:結算方式、時間、地點:本合同前期,賣方預付噸鋼款,買方在收到鋼材後90天內支付鋼價的%。
第十壹條:買受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支付%的貨款,每天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未付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如果買方在支付賣方鋼材價格之前從其他地方購買貨物,賣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二條:買方應提前書面通知賣方每月(次)提貨的詳細情況和數量,賣方應在接到買方通知後天內立即組織供貨並運至施工現場。如出現個別貨物短缺,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另行組織供貨。
第十三條: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本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
賣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買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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