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標檢索報告: 對在先註冊或申請的澳大利亞商標是行檢索並出具檢索報告,並出具檢索報告。申請人將在商標獲準公告前收到上述檢索報告,並決定是否安排商標公告;
3、商標實質審查: 在審查澳大利亞商標申請時,對其可註冊性進行審查,不進行相對理由的審查,也就是不會引證在先權利駁回申請;
4、商標公告: 經審查,註冊官認為商標申請可以被接受後,將會在澳大利亞官方商標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 3 個月為異議期;
5、商標註冊核準:經異議被裁定可以註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準註冊並下發商標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