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權利主體註銷商標權在註銷前,未進行處置又無法定承繼人的,視為放棄該商標,在企業註銷後,該商標回復原狀,進入公有領域。企業不能再將該商標進行轉讓,不具備主體資格的轉讓合同不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條 註冊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註銷之日起壹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