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為九級傷殘,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九級,即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壹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工傷職工鑒定為九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為9個月本人工資,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壹)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