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屬於當事人在職時的職務行為,通過離職交接清楚,通常不應該在當事人離職後追究責任。
如果是當事人沒有交接清楚,或者應該由當事人承擔責任的,當事人沒有在離職時處理或者交代,可以要求當事人繼續承擔,但是該種責任屬於民事責任,如果過了民事訴訟時效(通常2為兩年),當事人無需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