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logo是不具備專利特征的,所以logo是不可以申請專利權,但可以申請商標權。Logo壹般不屬於專利權的保護範疇,如果logo是用在工業產品的外觀包裝上,可以將整個包裝申請專利,屬於外觀設計。如果單獨壹個Logo可以用版權保護或者註冊成商標。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當中。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征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三條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征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