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集體商標的意義?
集體商標的註冊和使用受到法律保護,有利於創造該集體的信譽、擴大影響,集體商標的使用本身具有廣告效益,有利於取得規模經濟效益,擴大國內市及國際市場的影響力。為了把中小企業力量集中起來,形成拳頭產品,形成數量優勢和質量統壹管理,創立馳名商標,提高商品和服務的競爭能力,註冊並使用集體商標,是非常必要的。這也是發達國家曾經采用過的成功經驗。集體商標的使用及保護在我國的現實意義是,可以壯大集團優勢,在國際競爭中可以彌補我國企業規模較小之力量不足,以提高其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占領國際市場。只有實行註冊保護,授予專用權,才有利於鼓勵企業集團到國外註冊,取得商標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