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誌設計的要素是:名稱、圖案、色彩。
1、名稱壹個出色完美的商標,除了要有優美鮮明的圖案,還要有與眾不同的響亮動聽的牌名。牌名不僅影響今後商品在市場上流通和傳播,還決定商標的整個設計過程和效果。如果商標有壹個好的名字,能給圖案設計人員更多的有利因素和靈活性,設計者就可能發揮更大的創造性。反之就會帶來壹定的困難和局限性,也會影響藝術形象的表現力。
2、圖案各國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或與其相同或相似者,不能用作商標圖案。國際國內規定的壹些專用標誌,如紅\"十\"字、民航標誌、鐵路路徽等,也不能用作商標圖案。此外,取動物形象作為商標圖案時,應註意不同民族、不同國家對各種動物的喜愛與忌諱。
3、色彩色彩是形態三個基本要素(形、色、質)之壹。標誌常用的顏色為三原色(紅,黃,藍),這三種顏色純度比較高,比較的亮麗,更容易吸引人的眼球。色彩為工業設計學科中必須研究的基本課題。色彩研究涉及物理學、生理學、心理學、美學與藝術理論等多門學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