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相同點:酒質相同,瓶型相同。
五星茅臺和天妃茅臺的酒質是壹樣的,瓶子都是象牙陶玻璃瓶。
2.區別:商標不同,包裝設計不同,價格不同,市場人氣不同。
據貴州茅臺酒廠集團負責人介紹,使用“五星”商標和“天妃”商標的茅臺酒質量沒有區別。在包裝車間,同壹批酒往往是統壹勾兌,然後上午用“五星”包裝,下午用“天妃”包裝,或者同時這個班組用“五星”包裝,下壹個班組用“天妃”包裝,所以兩個品牌的茅臺酒只是包裝不同而已。
據了解,國酒茅臺之所以有“五星”和“飛天”兩個商標,是在特定的歷史背景下形成的。建國初期,地方國營茅臺酒廠成立後,原註冊商標為“貴州茅臺”,商標上端中間為工農攜手圖案,左右為波浪線,下方有“貴州茅臺酒”五個紅字和“地方國營茅臺酒廠出品”十個白字。1956年3月恢復“太”字。1953年,茅臺酒開始銷往國外,商標圖案改為由金色麥穗和紅色五星組成。麥穗在外,五星在中。註冊商標為“車輪”牌,是今天“五星”商標的前身,寓意茅臺酒是新中國工農聯盟的結晶。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種商標圖案被壹些外國反華勢力視為“政治商標”,因此受到了壹些不應有的歧視。
為方便出口,經原輕工業部批準,茅臺酒出口商標於1958變更為“天妃”牌。圖案借鑒了在西方社會影響很大的敦煌“天妃”的形象,為兩個飛天仙女捧金杯,寓意茅臺酒是外交友誼的使者,壹直沿用至今。據悉,目前市場上銷售的茅臺酒之所以同時有“五星”和“飛天”兩個商標,除了考慮消費者的習慣和心理之外,就是茅臺酒廠原本借用的“飛天”形象還需要支付壹定的費用,而“五星”商標不存在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