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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姆勒的歷史沿革

1890年,戴姆勒和邁巴赫成立了他們自己的發動機公司,戴姆勒發動機研究院(Daimler Motoren Gesellschaft,簡稱DMG)。並且,當時信手畫的那顆吉祥星開始用於公司的產品上。

1899年3月,當時擔任奧地利駐匈牙利總領事和戴姆勒汽車公司管理委員會委員的艾米·耶裏耐克駕駛以女兒梅賽德斯(溫文爾雅之意)命名的汽車,在“尼斯之旅”汽車大賽上壹舉奪魁後,他建議戴姆勒公司生產的汽車都用“梅賽德斯”來命名,戴姆勒欣然同意。

1901年,由威廉·邁巴赫設計的“Simplex”牌汽車首次采用“戴姆勒·梅賽德斯”作為商標。

1909年,戴姆勒公司將壹顆在三叉星和四顆小三駐星及“梅賽德斯”置於圓環之中;1923年,又將三叉星置於發動機散熱器之上。從此,這顆吉祥的三叉星迎風傲立,氣度高雅,煞是奪目。

1926年6月29日,戴姆勒公司和奔馳公司合並,成立了在汽車史上舉足輕重的戴姆勒-奔馳公司(Daimler-Benz),從此他們生產的所有汽車都命名為“梅賽德斯-奔馳(Mercedes-Benz)”。

1960年,捷豹購入“戴姆勒”品牌,推出了多款捷豹-戴姆勒車型,並壹直使用至今。1989,美國福特汽車公司並購捷豹。所以戴姆勒商標擁有者壹直是福特公司。2007年,戴姆勒公司首席執行官迪特·蔡澈表示,公司已出資2000萬美元從美國福特公司手中購回“戴姆勒”商標,戴姆勒公司可以以公司或者交易目的使用 “戴姆勒”品牌,或者加上其他文字作為上市公司名稱使用,但不得以該品牌命名汽車產品。市場上僅有福特旗下的捷豹公司產的大型車才使用戴姆勒這壹品牌。

1998年5月,戴姆勒-奔馳公司以360億美元的價格並購美國克萊斯勒汽車公司,公司更名為戴姆勒-克萊斯勒,位列全球第五大汽車巨頭。然而,合並後克萊斯勒的日子並不好過,由於成本高企等原因,克萊斯勒壹直徘徊在虧損邊緣。

2007年5月14日,戴姆勒-克萊斯勒宣布,私募基金Cerberus最終以55億歐元(折合74億美元或550億人民幣)成功收購旗下克萊斯勒集團80.1%的股份,戴姆勒-克萊斯勒繼續持有19.9%股權。

2007年10月4日,戴姆勒-克萊斯勒公司發表公報稱,通過股東大會投票表決,該公司已更名為戴姆勒股份公司,從而正式完成了德國戴姆勒與美國克萊斯勒的分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