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準備好本人身份證及相關材料,在官網登錄登記機關,辦理營業執照。壹般在官網向當地工商機關提交申請材料即可辦理;
2.受理:申請人提交電子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請後進入審核環節。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者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員不予受理並退回。申請材料不齊全,需要按照退貨要求補正的;
3.決定在提交受理申請後,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和要素審查。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審批。申請材料形式不規範、要素不齊全的,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全,需要按照退貨要求補正的;
4.代理人可以到窗口領取營業執照,也可以選擇郵寄方式。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壹規定。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不得開業,也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或發布廣告,銀行不得開戶。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質上沒有區別。如果說區別,那只是壹種表象形式。在使用方面,原是“必須掛”在經營場所明顯的地方,否則可能會被罰不掛證照;復印件壹般用於出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