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註冊商標的轉讓?轉讓形式有幾種?要辦哪些手續?
註冊商標的轉讓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按照壹定的條件,根據自己的意誌,依法將其商標專用權轉讓給他人所有的過程。轉讓後,轉讓人失去商標所有權,受讓人獲得商標專用權,成為商標所有權人。註冊商標的轉讓形式有兩種:壹為契約轉讓;二為繼承轉讓。契約轉讓也稱合同轉讓,就是轉讓人與受讓人通過簽訂合同而進行的轉讓。轉讓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元償的,繼承轉讓是指商標所有人死亡或者其他原因,將商標專用權移轉給其合法繼承人。註冊商標轉讓無論何種形式,都必須依法辦理申請商標轉讓註冊手續。依據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每壹個申請都應當向商標局寄送《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書》1份,原《商標註冊證》復印件1份,由轉讓人與受讓人***同提出申請、受讓人辦理具體申請手續。經商標局核準後,發給受讓人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商標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