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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無效抗辯的理由是什麽?

1.商標之所以在無效宣告答辯中被註冊,是商標在提出無效宣告申請後需要答辯的內容。理由:(1)如果商標被宣告無效後放棄抗辯,將直接面臨商標無效的風險。(2)無效宣告抗辯是《商標法》賦予的合法權利,也是當事人向商標評審委員會反駁申請人觀點的唯壹途徑(《商標法》第四十四條: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抗辯)。(3)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對無效宣告案件進行書面審理。不回復無疑會增加對方無效成功的幾率,回復無疑會增加我們成功的幾率。2.宣告註冊商標無效會有什麽後果?商標無效是註冊商標的無效,相當於被判了死刑,對商標權人的殺傷力很大。面對商標無效的危險,壹定要積極應對,盡力挽救!從商標註冊開始就熟悉相關法律要求,通過合法正規的途徑取得商標權,避免商標無效。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局可以作出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具體規定:2。第四十七條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被宣告無效的註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該註冊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不存在。3.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對無效前人民法院作出並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並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執行的商標轉讓或者使用許可合同,沒有追溯效力。但是,因商標註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4.未按照前款規定返還商標侵權賠償金、商標轉讓費、商標使用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生活中有很多註冊商標事件,嚴重違反商標法,形成不良競爭,對他人經濟和企業文化造成損失。要知道惡意搶註他人商標不僅影響企業的文化發展,更是壹種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