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總局發布了《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指出,網上銷售食品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者備案憑證,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如不能提供經營者具體信息須承擔責任。通過互聯網銷售土特產、自家加工的食用農產品都將納入監管範圍。這,對於本身就在市場上屬於弱勢地位的農業生產和經營者,意味著什麽呢?
淘寶店主:
農民開網店,門檻高了怎麽辦?
在朋友圈裏,越來越多的微信公眾號或個體微商用圖文並茂的方式,為“吃貨”們展現著“舌尖上中國”的魅力,也為許多傳統優質的農產品打開了壹條成本低收益高的銷售渠道。
杜千裏是“太行山山之孕土特產”淘寶店的店主。2008年在鄭州大學取得工商管理的碩士學位後,壹次山區之行,讓他踏上了農產品電商之路。“山裏人守著許多寶貝卻過著苦日子,山區有太多的好特產賣不上好價錢。”是促使杜千裏留在山區,通過開設淘寶店經營山貨的動力。
如今,杜千裏的“山之孕”被阿裏巴巴評為全球百佳網商,仍在經營山貨的他得知《辦法》的發布,不禁為許多還未達到壹定規模的農產品電商捏了壹把汗。“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是需要固定經營地點的,而很多經營農產品的網店並沒有實體店,在辦理相關證件上可能存在障礙。”杜千裏說,“通過網絡銷售農產品,理應規範化。但是如何幫助行動力較弱的農民辦理相關證件,政府的服務能否到位,是農產品網上銷售能否順暢的關鍵點。”
徐銘霞是壹位“微商”,她經營的自制牛肉醬和直接從基地發來的有機稻米,在朋友圈裏頗有市場。然而,聽說《辦法》發布,她告訴我,“我的客戶都是在朋友圈裏壹個壹個積累起來的,完全通過顧客的口碑和信任。如果連微信不能自由賣產品了,我可能會退出這個平臺。”
徐銘霞並不反對對網絡食品銷售進行規範,“朋友圈銷售農產品,確實存在以次充好和價格混亂的現象。如果工商部門和食藥監部門能夠為我們提供比較便利的登記手續,我是願意去進行辦理備案憑證的。”
對於農民電商的這壹擔心,北京市朝陽區工商局某工作人員告訴我,近年來,工商部門對各種審批事項都進行了有效的精簡。進行農產品銷售的經營者可以持自己的有效身份證件先到當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劃定經營許可範圍,很多程序可以直接在網上辦理。“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確實需要壹個固定的經營地點,畢竟壹旦出現問題,需要追查問題食品的在。目前很多創業孵化基地為中小創業者提供了這樣的便利,只要經營規範,辦理相關的證件應該不是大問題。”
第三方平臺:
倒逼經營者與生產基地建立穩定聯系
春分全國合作社電商互聯互銷平臺是北京市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會搭建的壹個農產品銷售平臺,上線產品基本為合作社基地直供直銷,產品的在、負責人等信息十分清晰。會長馮樂平告訴我,《辦法》的發布,可能會淘汰壹批產品質量不合格,產品標準化水平不足的農產品電商。“這也促使農產品經營者跟生產基地建立穩定聯系,產品質量要從生產抓起。”
淘寶網壹名工作人員告訴我,從八月底開始,淘寶已發布了《食品行業特種經營資質備案通知》,未提交食品特種經營資質的賣家不允許發布商品,同時對存量商品執行下架處理。
“淘寶正在幫助網絡食品經營者從小電商成長為‘企業店鋪’。”該工作人員告訴我,不過,對於純粹經營農產品及經營地方特色食品的商家,如自產自銷農產品、水果、蔬菜、水產、海產這些無QS包裝的商品,暫時還得放寬要求,因為低成本、低門檻是這些農產品得以通過網絡進行銷售的關鍵。“壹方面,我們對這些店鋪進行更多的關註,壹旦這些店鋪的銷售量達到壹定水平,我們也會要求其向‘企業店鋪’轉變,提供相應的資質。另壹方面,我們也在同相關部門商討對這類電商的管理辦法。”
消費者:
“網售食品”是該管管了
雖然經常在朋友圈能夠淘到物美價廉,口味獨特的農產品,來自西安的王青女士也遇到過不愉快的購物經歷。“從朋友圈熟人那裏買到已經發黴的年糕,雖然知道她未必是想欺騙顧客,但小本經營的食用農產品確實在壹定程度上無法保證穩定的品質。”
北京市民李先生告訴我,自己從來不在朋友圈購買食品,“萬壹吃壞肚子,向不向賣家要求賠償?不要求,自己窩火,要求,畢竟是熟人,不好開口。”
同樣是壹瓶棗花蜂蜜,有的淘寶商鋪賣到七八十元壹瓶,有的商鋪只要二十多元,看起來產品的包裝、品級又是壹樣的。網上購物價格混亂是讓北京市民彭女士極為頭疼的問題,“網售食品是該管管了。很多誘人的圖片和實物區別太大,食品又不像衣服,可以試穿後不合適再退回。”